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home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市场评论 > 详细信息

杜绝“不作为”式伤害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6年05月26日    阅读量:20     新闻来源:中网行业信息网    |  投稿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法院5月26日发布6件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作用,推动家庭保护关口前移,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是不容懈怠、不可放弃的法定义务。本次发布的案例中,对离婚后非必要处分个人财产影响对未成年子女法定抚养义务履行,又以收入降低为由主张减免抚养费的,法院依法驳回诉求,筑牢未成年人抚养保障底线。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明知再婚配偶对子女实施家暴却放任不管的,法院依法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对监护人放任同居人员虐待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的,法院以虐待罪定罪判刑,倒逼监护人履职尽责,杜绝“不作为”式伤害。

  虐待未成年人绝非“家务事”。法院对虐待、残害未成年人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对以管教为名施暴,且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仍然变本加厉实施虐待的,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对长期实施虐待、残害,手段残忍,致未成年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以绝不姑息纵容的司法裁判,向以“为了孩子好,不打不成器”“家事免责”等为借口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

  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持久,必须坚决遏制。在相关案件处置中,法院依托校园法治工作室,联动政府职能部门,综合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资格、刑事追责、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等举措,构建“发现—干预—追责—救助—保护”全链条保护渠道,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确保犯罪行为得到依法惩处,未成年人得以妥善安置。

【责任编辑:权敬】 标签:市场评论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信息,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客服邮箱:service@cnso360.com | 客服QQ:23341571

全站地图

深圳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深圳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工商网监
电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