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home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食品化学 > 详细信息

不怕晒黑就无需防晒?错!

2026年05月19日    阅读量:20     新闻来源:中网行业信息网    |  投稿

入夏后,日照越来越长,紫外线强度飙升,遮阳伞、防晒帽、墨镜甚至“脸基尼”成了很多人出行的“标配”。但不少人有个误区:我不怕晒黑,就没必要防晒,多晒太阳还能补钙养生。

的确,过度防晒会影响钙吸收,但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危害远大于好处——紫外线不仅可能使皮肤和眼睛受伤,还可能损伤免疫、增加患皮肤肿瘤的风险。因此,即使无惧晒黑,也躲不开紫外线带来的健康风险。反而更应掌握如何科学防晒,同时了解皮肤发出的“求救信号”和补救措施。

先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为什么要防晒?

太阳光中,除了肉眼可以看到的可见光,还有不可见光。不可见光主要包含紫外线和红外线。紫外线可以来源于太阳光,也可以来自一些人工制造的光源,比如美黑设备。

紫外光的波长范围大约是100~400纳米,可以分为三个波段,第一个波段是长波紫外线,简称为UVA,它是波长范围315~400纳米左右的光,还可以细分为长波UVA(UVA-1波长约340~400纳米)和短波UVA(UVA-2,波长约315~340纳米);中波紫外线简称UVB,是波长280~315纳米左右的光;短波紫外线简称为UVC,波长范围100~280纳米。

其中,UVC在穿透大气层的过程中,90%以上就都被吸收了。真正产生影响的是UVA和UVB。UVA穿透力强,能作用到深层。不仅可以激活皮肤组织中的黑色素,让人体皮肤迅速变黑,还会损伤深层结缔组织和血管,导致皮肤失去弹性,久而久之,就会出现皱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光老化”。同时,UVA还可能导致皮肤癌的发生率增加。对于皮肤以外的组织,例如眼睛,UVA可以穿透角膜,到达眼睛晶状体,是白内障的诱因之一。

而UVB穿透深度相对较浅,主要作用于皮肤表层。它也可以激活皮肤组织中的黑色素,导致皮肤大面积逐渐晒黑,消退缓慢。同时它还会刺激表皮增厚,让皮肤变粗糙,从而抵御皮肤晒伤的风险。但是大剂量的UVB照射会引发皮肤红斑、肿胀,甚至水疱,也就是“日晒伤”,还可能增加皮肤癌发生率,影响免疫系统,对人体免疫造成抑制作用。另外,对于眼睛,UVB主要作用于角膜,可以引发日光性角膜炎,但几乎不会穿透至晶状体。

UVA和UVB这两种紫外线对人体可能会造成的损伤还不止这些。总的来说,急性损伤包括“日晒伤”,免疫抑制如唇部疱疹、角膜炎、结膜炎等;慢性损伤包括皮肤癌概率增加、“光老化”、白内障、翼状胬肉、眼部肿瘤、黄斑变性等。可见,防晒的必要性毋庸置疑。

那么,该如何科学防晒呢?应掌握ABC原则:

避免被晒(Avoid):避免在阳光充足的正午外出。

物理遮挡(Block):可以使用太阳镜、遮阳伞、宽檐帽、防晒服等遮挡皮肤及眼睛。

防晒霜(Cream):涂抹防晒用品。

具体来看,当前,市面上常见的防晒霜分为化学防晒霜和物理防晒霜,公众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化学防晒霜:有机型滤光剂,肉桂酸盐类和水杨酸盐类,可特异地吸收UVB;二苯甲酮类能够同时防护UVB和短波UVA(UVA2);阿伏苯宗等可防护长波UVA(UVA1)。物理防晒霜:无机型滤光剂,作用更为广谱,可以吸收或反射紫外线,达到保护皮肤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防晒霜的选择,并非防晒指数越高越好。防晒指数SPF主要是针对中波紫外线UVB的防护,该指数高的防晒霜,可以延缓被晒红的时间,指数越高,延长的倍数越高。防晒指数PA主要针对长波紫外线UVA的防护,该指数高的防晒霜,可以延缓被晒黑的时间,指数越高,延长的倍数越高。

值得警惕的是,如果发现自己暴露在日光下的皮肤出现发红、肿胀、灼热、刺痛、瘙痒、变黑、有持续性色素沉着,甚至脱皮、起水疱,当心!这可不是普通的晒黑,而是皮肤给你发出的求救信号——“日晒伤”,又称为“日光性皮炎”。

晒伤后该如何修复呢?

其实,“日晒伤”是自限性疾病,急性表现在3~7天内可以消退。轻到中度“日晒伤”,通常可选择进行冷敷或者湿敷。用生理盐水或凡士林浸透纱布,覆盖于晒伤创面。炉甘石洗剂、芦荟凝胶、温和润肤剂(液体石蜡)等,都可以缓解皮肤晒伤的症状,促进皮肤愈合。

若是重度晒伤,皮肤会出现大面积水疱剥脱、头晕、恶心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这时则需要进行适当补液。使用肥皂或清水进行该区域的清洗,加盖无菌敷料,并使用局部抗菌药物,如磺胺嘧啶银或2%莫匹罗星软膏。也有学者认为,应口服适量糖皮质激素,可以减轻炎症反应。

很多人关心,皮肤晒黑了还能白回来吗?答案是,能。可以使用一些外用美白剂,如氢醌软膏(需要遵医嘱使用),或非氢醌类,如壬二酸、维A酸、烟酰胺、氨甲环酸等。但孕妇、哺乳期、过敏者不可使用。此外,还可通过化学剥脱术、口服药物、激光、光疗等方法进行美白。

标签:化工百科生物制药食品化学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无关。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信息,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一周内进行,以便我们及时处理。客服邮箱:service@cnso360.com | 客服QQ:23341571

全站地图

深圳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深圳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工商网监
电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