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春

何孟春(1474年1月27日—1536年5月20日),字子元,号燕泉,湖广郴州府郴州县(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村头村)人 ,祖籍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今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明朝中期名臣。
弘治六年(1493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历任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为马文升和刘大夏所器重。正德七年(1512年),升任河南左参政,廉洁奉公,很有声威。正德十年(1515年),升任太仆少卿。正德十三年(1518年),升为太仆卿,不久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平定十八寨造反蛮人,设立永昌府,增设五所长官司,五处防御所,被荫封一子做官,推辞不就。明世宗继位后,升为南京兵部右侍郎,历任吏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后因反对大礼议,被贬为南京工部左侍郎。嘉靖六年(1527年)致仕归乡。
嘉靖十五年五月一日(1536年5月20日),何孟春去世,享年六十三岁。隆庆元年(1567年),赠礼部尚书,谥号文简。 ▶何孟春的诗文( 11首 )

昔闻谢安石,栖迹会稽山。

一为苍生起,功收谈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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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日丽宸极,大明朝万方。

天下闻风声,我公真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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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弥天来,秋风动地发。

秋官方用权,暑气扫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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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谓来沙碛,还当渡黑河。

时平疆场广,地重戍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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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色来西徼,萧条信远方。

水分羌部落,山绝汉封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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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径曾陪九日游,数枝还为一尊留。

买从远市聊供节,栽向名园合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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